IFRA 类别详解
作者:Omer Siton,PerfuMate 创始人 · 更新于
IFRA 按产品类别设定限量,因为一种原料有多少会接触到皮肤取决于产品:口红、香水和蜡烛让人接触到的量差别很大。共有 12 个类别,部分类别又细分为子类,按产品是留在皮肤上还是冲洗掉、以及用在什么部位来分组。香水属于第4类。PerfuMate 的 IFRA 检查(无论在应用中还是在免费 IFRA 计算器中)只涵盖第4类。
IFRA 类别有哪些?
以下是 IFRA 自己的第51次修订指南中的列表,并列出了每个类别中的几种产品:
| 类别 | 涵盖范围 | 示例 |
|---|---|---|
| 1 | 用于唇部的产品 | 口红、润唇膏 |
| 2 | 用于腋下的产品 | 除臭剂、止汗剂、身体喷雾和身体香雾 |
| 3 | 用指尖涂抹于面部的产品 | 眼妆、粉底、卸妆产品、洁面湿巾 |
| 4 | 香水及相关产品 | 淡香精、淡香水、古龙水、固体香膏、香水油、须后水 |
| 5A | 用手涂抹的身体产品,主要为驻留型 | 身体乳、身体油、护足霜 |
| 5B | 用手涂抹的面部产品,主要为驻留型 | 面部保湿霜、胡须护理 |
| 5C | 手部产品,主要为驻留型 | 护手霜、指甲护理、免洗洗手液 |
| 5D | 婴儿产品,主要为驻留型 | 婴儿霜、婴儿油、爽身粉 |
| 6 | 接触口腔和嘴唇的产品 | 牙膏、漱口水 |
| 7A | 用手接触的冲洗型头发产品 | 冲洗型染发剂和直发剂 |
| 7B | 用手接触的驻留型头发产品 | 发胶、定型啫喱、干洗喷雾、发香喷雾 |
| 8 | 显著接触私密部位的产品 | 私处湿巾、私处除臭剂、婴儿湿巾 |
| 9 | 身体和手部用冲洗型产品 | 肥皂、沐浴露、洗发水、护发素、沐浴产品、剃须膏 |
| 10A | 主要用手接触的家居产品 | 洗衣液、衣物柔顺剂、表面清洁剂、洗洁精、藤条香薰油 |
| 10B | 可能接触皮肤的家用喷雾 | 室内喷雾、气雾杀虫剂、宠物喷雾 |
| 11A | 通过惰性材料接触皮肤、无日晒的产品 | 失禁护垫、卫生巾、尿布 |
| 11B | 同上,但可能受到日晒 | 加香袜子和手套、含保湿成分的连裤袜、面巾纸、纸质口罩 |
| 12 | 不接触皮肤的产品 | 蜡烛、熏香、插电式和自动空气清新器、烘干机香片 |
指南还列出了更多产品类型;对于未列出的产品,则按其使用方式和使用部位来归类。
为什么同一种原料在每个类别中的限量不同?
因为限量是根据原料有多少会接触皮肤、以及接触频率来设定的。整天留在脸上的面霜比冲洗掉的肥皂接触量更大,而蜡烛几乎不接触皮肤。IFRA 的指南以香豆素为例做了说明:唇部产品(第1类)中最多 0.089%,身体乳(5A)中 0.38%,香水(4)中 1.5%,不接触皮肤的空气护理产品(12)中 33%。
我的产品属于哪一类?
- 淡香精、淡香水、古龙水、浓香精、固体香膏、香水油:第4类,涵盖含酒精或不含酒精的香水。
- 身体香雾或身体喷雾:第2类,与除臭剂同类,因为它也可能用于腋下。明确标注不用于腋下的,可以按第4类考虑。
- 发香喷雾:仅作为头发用品销售时为 7B。如果也可以喷在皮肤上,或者标签没有说明,IFRA 会把它当作香水,归入第4类。
- 阿塔尔香油:取决于用途:作为香水为第4类;作为身体油为 5A;作为熏香为 12。用途不明确时,IFRA 建议采用最严格的结果。
- 须后水:第4类,但霜状或膏状的须后产品可以归入面部保湿霜(5B)。
- 身体乳:5A。面霜:5B。护手霜:5C。
- 肥皂、沐浴露、洗发水:第9类。
- 藤条香薰油:10A,因为藤条和补充装会被用手接触。室内喷雾:10B。
- 蜡烛:第12类。
以多种用途销售的产品,采用其中最严格的限量。
PerfuMate 检查什么?
只检查第4类。应用会在你搭建配方时,对照第51次修订第4类的限量进行检查,免费 IFRA 计算器则对你粘贴的配方做同样的检查:香水,含酒精或不含酒精均可。对于蜡烛、肥皂、乳液或室内喷雾,请使用 IFRA 标准中该类别的限量,以及香精供应商的 IFRA 证书,证书会写明该香精在某类产品中最高可以用到多少浓度。IFRA 证书写了什么。
来源:IFRA,Guidance for the use of IFRA Standards(第51次修订,2023 年 6 月),以及 IFRA Standards Library。独立调香师的 IFRA 指南和如何计算 IFRA 限量两文有更深入的介绍。免费创建配方。